"运河十里"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江扬大桥-文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运河十里"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江扬大桥-文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运河十里"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江扬大桥-文昌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2. 项目编号:JHYZDL(26)-0316

3. 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运河十里"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江扬大桥-文昌大桥),位于大运河扬州城区段的核心区,北至江扬大桥、南至文昌大桥、西至扬州大运河、东至滨河东路,规划区域范围面积约为14.9公顷。建设内容:本工程南起联心路-锦康路平交口,向北下穿曲江大桥后,终于万福西路桥下,与现状外滩路顺接,全长约 1.48k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规划红线宽 22m,设计速度 30km/h,双向 2 车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m 绿带(结合滨河景观布置)+15m 车行道(4m 非机动车道+2*3.5m 机动车道+4m 非机动车道)+ 4m 人行道(含 2m 连续树池)=22m,道路西侧人行道与景观步道合并设置。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包二:"运河十里"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江扬大桥-文昌大桥),位于大运河扬州城区段的核心区,北至江扬大桥、南至文昌大桥、西至扬州大运河、东至滨河东路,规划区域范围面积约为14.9公顷。建设内容:景观提升工程:两岸生态景观带中的园路及铺装、植物绿化、建构筑物、小品及附属设施、海绵措施、夜景亮化、停车场、桥下空间、景观附属工程等。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本项目预算价:包一:15万元包二:17万元

6. 包一招标控制价15万元包二招标控制价为1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两个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时按照包一、包二的顺序进行开标,如投标单位两个包最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确定为包一的中标单位,包二的中标单位为最终得分排名第二的单位。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 合同履行期限:发包人提供相关完整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相应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备注:

1.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56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324-2026331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7722);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1096156943@qq.com,联系电话:17712289108,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33117:30。招标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4714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47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7722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4714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77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查勘现场;

2、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单位需分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分别密封递交,各包投标文件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包号,胶装,并提供电子档u盘一份;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本次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代理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

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177122891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越   联系电话:1771228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