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运河南路增设声屏障项目设计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运河南路增设声屏障项目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运河南路增设声屏障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编号:VCCGDL-202607127
3.项目预算:10万元
4.最高限价:1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各项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通过验收为止。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30,
获取方式1:供应商携带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楼1910室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2: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开标时将报名资料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1006416248@qq.com,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88035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4.磋商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室(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14日9:3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正本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浩
电话:0514-87880356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
2.采购人: 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炜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